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表省政府继续组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由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作为承接方为全省11个市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就近就业、自主报名、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3年、2014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了解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山西省生源。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乡(镇)、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主要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协理、社会保险经办协理、社区为老服务、社区司法矫正、统计协理等辅助性工作。11个市共计招聘10000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体检、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吕梁华图2015年政府购买基层笔试培训12.2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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